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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差评,毫不犹豫!不推荐!!! 1.北楼客房没有电梯。 2.客房门关不上,要费好大劲提起门把手才关得上 3.房间里没有WIFI, 这年头没有Wifi 也好意思叫宾馆? 4.早餐很一般 5.退房时不能存行李,我怀疑我住了假的宾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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哎,没办法,谁叫来房山办事呢,这种国营酒店你还能期望什么...能不住就别住这里,要啥没啥。实在希望这样的酒店早点倒闭算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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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间不大,早餐贵,而且没什么可吃的。